昨日,突发重磅利好!佛山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告。
划重点:
1、增加“稳定居住就业入户”渠道:在我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、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(含二手房、自建房)的非本市户籍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。
2、 依本政策入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(西岸社区的不能跨社区迁移)。
3、审核材料包括:入户地址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(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。属配偶的,同时提结婚证)
附《意见稿》全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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